今日公布!云霄香烟厂家做词“咆哮而下”
近日,云霄县人民法院对原云霄香烟厂原总经理何波(化名)贪污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何波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贪污公款,肆意挥霍
何波长期担任云霄香烟厂总经理,负责香烟厂的生产经营活动。自2011年起,何波利用其职务便利,指使下属以采购设备、原料等名义虚增支出,并从中套取巨额公款。
据法院查明,何波共贪污公款人民币2500余万元。这些赃款被何波用于购买豪车、豪宅以及其他奢侈品,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
收受贿赂,权力寻租
除了贪污,何波还利用其职务便利收受贿赂。2015年至2021年,何波先后收受多家供货商提供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为这些供货商谋取不正当利益。
在何波的庇护下,这些供货商通过虚抬价格、偷工减料等手段牟取暴利,致使云霄香烟厂遭受严重损失。
证据确凿,咎由自取
面对指控,何波辩称其贪污受贿行为系受他人指使,但法院经审理查明,何波的辩解缺乏事实依据。法院出示了大量证人证言、书证和视频监控等证据,证实了何波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
严惩贪腐,警钟长鸣
何波案是一起典型的贪腐案件,严重损害了国有资产和国家利益。云霄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何波从重处罚,充分体现了国家打击贪腐的决心和力度。
何波案的宣判再次警示广大公职人员,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绝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贪污受贿是人民的公敌,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些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腐败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全体公职人员必须引以为戒,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远离贪腐行为。只有坚决铲除腐败,才能维护国家利益,建设一个干净、廉洁的社会。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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