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中华烟销售“健康长寿”:虚假宣传遭查处
近日,云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云霄中华烟销售“健康长寿”的虚假宣传案件,责令涉事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涉事企业为云霄市某烟草销售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近期,该公司在销售云霄中华烟时宣称其“健康长寿”,并援引不明出处的数据和论证,误导消费者认为吸食云霄中华烟对身体有益。
经查,该公司所宣称的“健康长寿”言论缺乏科学依据。医学界早已明确,香烟中含有致癌物尼古丁等有害物质,长期吸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增加患肺癌、心脏病等疾病的风险。
该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调查时辩解称,其宣传语仅出于商业目的,并非故意误导消费者。然而,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商业宣传。该公司宣称“健康长寿”的言论显然属于虚假宣传,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广告法》第二十四条也明确规定,禁止利用学术机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名人等机构或者个人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该公司援引不明出处的数据和论证,误导消费者,同样违反了这一规定。
根据违法事实和情节,云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处以罚款。
此次查处案件再次提醒广大经营者,在进行商业宣传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为了牟利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也要理性判断,不要轻信夸大宣传,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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